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入围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上午9:00-10:00,地点为: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蒙民伟科技大楼北楼N407。
资格审查时需出示的材料如下(均需出示原件):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7)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出示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交申请院(系)核验。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安排在2024年3月22-2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在清华大学校内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由笔试(英语)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以面试成绩为准:
笔试:英语,满分100分。笔试题目及答题要求通过研招系统发布,请及时查看。考生需通过招生系统下载我院答题纸模板,在答题纸模板上作答后打印、签字并扫描为PDF文件,将此文件通过招生系统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4:00。
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上午。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分笔试(英语)和面试。笔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小组至少由5位专家组成,每位专家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面试成绩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初选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对于存在失信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学风问题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如出现考生放弃我院初步录取,我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从考生所在考核组进行顺序递补。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24年春季专项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3051
电子邮箱:hyyz@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
202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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