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2012年公开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2012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能证明本人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复试名单。应届与往届硕士毕业生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申请和考核,2011年9月进行。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考核在2012年3月按照“基础外语+综合考试”方式进行。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清华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进行申请和考核。

(一)申请提交材料

1.清华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注:应届生只提交第2和第4项,往届生须提交第2至第4项)

5.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必须和导师联系后撰写,且不少于2000字);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8.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硕士以来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等。

(二)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以上材料在2011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

1.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业务办公室(邮编:100084)

2.直接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逸夫技术科学楼3201#,航天航空学院业务办公室

注:① 若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请尽可能提供详细材料,供面试专家和招生小组评分使用;

③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面试比例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然后按照一定差额比例通知申请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与录取过程

本院组织院内考核专家小组;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小时;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考核专家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平均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最终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10-62783051,010-62789565

联系人:邓宇,王娟利

联系Email:lxxywb@tsinghua.edu.cn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1日

附:2012年航天航空学院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